经济管理学院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发展空间,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校发〔2025〕33号),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机制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转专业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学工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事务。
二、转入名额核算
根据专业办学条件,按照当年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确定各专业可转入名额,在新生开学后一周内书面报教务处备案。同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占用就读年级转入名额。
三、有兴趣、专长或特殊潜质学生转专业安排
(一)转入条件
申请转入学生,除满足学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已交费注册的一年级学生。
(2)所申请转入专业有可转入名额。
(3)校企合作专业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在对应专业之间转专业。
(4)截至提交申请的上一学期末,因个人原因缓考且尚未取得缓考成绩的课程,列入不及格课程,按0分计算。
2. 各专业申报条件
(1)工商管理专业:具备一定的数学基础,大一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期末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
(2)物流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大一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期末考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
(3)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或化学;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大一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期末考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
(4)金融学专业: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大一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期末考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
3. 申报时间
该类别学生转专业申请于大一第二学期进行。
(二)考核与录取
1. 考核形式及内容
学院考核成绩=面试*20%+高等数学成绩*50%+大学外语成绩*30%。
平均学分绩使用截至第一学期末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高等数学和大学外语成绩按照第一学期的高等数学课程、大学外语类课程(包含通用英语、通用日语、通用俄语等外语类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
面试内容:综合考察学生学习潜力、综合素养等情况,面试成绩=专业素养(70%)+综合素质(30%)。
2. 录取规则
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30%+学院考核成绩×70%)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转入名额择优录取。若学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平均学分绩高的学生。出现平均学分绩相同的学生,按照大一第一学期期末大学外语课程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三)工作程序
1. 发布考核日程:教务办公室在上一学期末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各专业转入名额,公布各专业考核日程安排。
2. 申请受理:学生根据学校和专业申请条件,提出转专业申请。每个学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3. 资格审核:学院依次进行资格审核,学生符合学校规定和志愿专业申请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核。
4. 考核录取: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学生开展考核评价,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5. 学院审议、公示:转专业工作小组将拟录取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6. 转入报到:教务处对录取学生发文公布并完成学籍异动,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四、身体情况变化学生转专业安排
(一)转入条件
申请转入学生,除满足学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所申请转入专业有可转入名额。
2. 校企合作专业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在对应专业之间转专业。
3. 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能够明确表明学生身体条件适宜在拟转入专业完成学业的身体健康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需包含医院对学生当前身体状况的专业评估,以及针对拟转入专业学习强度、实践要求等方面的适应性判断。
4. 符合高考录取时规定的条件限制。
(二)考核与录取
1. 考核形式
采用面试和材料审核相结合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和对转入专业的适应能力;材料审核主要审核学生原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 
2. 考核内容
面试内容:综合考察学生特长、学习潜力等情况。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面试成绩=专业素养(70%)+综合素质(30%),且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材料审核内容:审核学生原专业学分绩证明、无违纪等材料,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审核医院证明材料,评估入校后的学习基础。
(三)工作程序
1. 申请和考核
(1)学生持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交转出申请。
(2)学生所在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学生转出申请合理性、相关材料充分性,并出具相关会议纪要。
(3)经学院审核通过学生持上述材料到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实时核算各专业分年级空余学位,并指导学生自主选择志愿专业。
(4)学生向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提交转入申请及相关材料。拟转入学院按实施细则组织考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学生转入申请及相关材料,为准予转入学生出具相关会议纪要。
2. 结果报送
准予转入学生将申请材料及转出、转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相关纪要提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报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五、复学年级原专业停招学生转专业安排
(一)转入条件
申请转入学生,除满足学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所申请转入专业有可转入名额。
2. 校企合作专业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在对应专业之间转专业。
3. 符合转入专业体检标准和高考录取时规定的条件限制。
(二)考核与录取
1. 考核形式
采用面试和材料审核相结合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和对转入专业的适应能力;材料审核主要审核学生原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
2. 考核内容
面试内容:综合考察学生特长、学习潜力等情况。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面试成绩=专业素养(70%)+综合素质(30%),且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材料审核内容:审核学生原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等。
(三)工作程序
1. 申请和考核:学生按学校规定提交转入申请及相关材料,学院按照实施细则考核并审议学生申请。
2. 结果报送:准予转入学生持申请材料及转入学院签署同意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六、退役士兵学生转专业安排
(一)转入条件
申请转入学生,除满足学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已办理复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 符合转入专业体检标准和高考录取时规定的条件限制。
3. 所申请转入专业有可转入名额。
4. 校企合作专业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在对应专业之间转专业。
(二)考核与录取
1. 考核形式
采用面试和材料审核相结合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和对转入专业的适应能力;材料审核主要审核学生原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以及服役期间的表现。      
2. 考核内容
面试内容:综合考察学生学习潜力、综合素养等情况。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面试成绩=专业素养(70%)+综合素质(30%),且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材料审核内容:审核学生原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审核学生服役期间的表现,包括是否获得荣誉、奖励等。
(三)工作程序
  1. 申请和考核:学生按学校规定提交转入申请及相关材料,学院按照实施细则考核并审议学生申请。
2. 结果报送:准予转入学生持申请材料及转入学院签署同意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七、结果申诉
1. 学生对转专业考核、录取等环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2. 申诉渠道:学生可将申诉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3. 申诉时限:公示期内。
4. 结果反馈: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学生。
八、附则
1. 本细则适用于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注册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其他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自2025级学生起施行。
2. 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