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0 09:39 浏览数:次 来源:学校大创中心
(一)各立项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开展中期检查一次,由各院(系)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验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内容
1、中期检查主要是对项目进度、中期成果等给出恰当的评价,提出项目进一步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2、各项目组应向各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负责人提交《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说明阶段性的实践活动记录,并提交阶段性成果证明。
3、如发现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现象,各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负责人应提出修改或终止项目运行的建议。
(三)各立项项目系统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及阶段性成果材料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5日,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