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0 15:29 浏览数:次 来源:
一、学生填报申请
1.学生登录教务处首页“综合业务系统”,点击“学生服务”栏目下的“办理缓考免考”模块,选择申请类型及原因,填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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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线上提交申请后,需在线打印申请表并携带证明材料到相关学院,依次办理分管院长、教学科研服务中心审批。申请缓考学生到学生所在学院审批;申请免考学生到开课学院审批。
线上填报后10天内未到学院提交申请并获批,则线上申请自动撤销,申请无效。
二、学院审核
相关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教师收到申请表后,登录“综合业务系统”,点击“审核缓考免考”,审核已提交的缓(免)考学生信息,并核验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点击“确认”审核通过,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申请表上下两联,一联同证明材料一并由教学科研服务中心留存,一联由申请人交任课教师。
已批准的缓考申请,由教学科研服务中心成绩管理员登录教务系统,进入“缓考管理”模块,标记缓考。
三、相关证明材料
1. 缓考原因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因“生病”缓考,需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证明。
(2)因“事假-请假”缓考,需附经学工部门批准的《请假申请审批表》或《在校学生外出审批表》。
(3)因“事假-参赛”缓考,需附赛事主办方文件及指导教师(教练)签字的参赛人员名单。
(4)因“事假-与校外考试、应聘时间冲突”缓考,需附班主任签字的情况说明或《请假申请审批表》、《在校学生外出审批表》。
(5)因“冲突-校内考试时间冲突”缓考,需附考试安排通知。
(6)受疫情影响调整考核方式的课程,因“无法网考”缓考,需附班主任签字的情况说明。
2.免考原因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退役士兵大学生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课程可以免考”条件的学生,申请免考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2)双学位学生申请免考,需提供对应已修课程成绩单。
(3)中断学业重新考入学生申请免考,需提供中断学业前已修课程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