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和《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党员发展对象入党前的教育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学院党校将开办2018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期新城、金川校区各设立一个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于2018年6月8日开始。凡2017年5月31日前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并经党支部全面考察符合发展对象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以及2017年学院党校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未结业的学员经党支部全面考察后,可参加此次培训班。
二、培训主题
不忘初心跟党走,奋进迈向新征程
三、培训内容
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入党手续与程序;时事专题报告等。
四、培训方式
1、理论教学(共24学时)
(1)课堂讲座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拟定讲座题目,组织课堂培训。
(2)专题讨论
组织学员开展座谈讨论,围绕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交流。相关党支部要指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指导各小组进行讨论,讨论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讨论地点集中在学院党员活动室,时间自行安排。结业考试后各小组将讨论记录整理后统一报学院党校存档。
2、实践环节(共16学时)
(1)考察调研
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组织学员集体参观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增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责任意识。
(2)党性锻炼
加强党性锻炼,组织学员进行可增强党性的活动,要求学员就对课程的内容理解、对党的认识、对自己成长进步的要求等方面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撰写思想汇报。
(3)公益劳动
组织学员在校内外开展公益劳动,在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中实践党的宗旨,感悟和理解党的先进性。
五、培训学习资料
1. 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2.《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3.《入党教材》(2017年最新版)
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人民出版社2015年11月出版)
5.《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央党委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6月出版)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5年4月出版)
7.《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中央宣传部编,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4月出版)
8.《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六、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己研读学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和小组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并做好学习笔记。
2.各学生党支部书记负责收发学习资料,并协助班主任教师组织学员在课前进行签到。
3.学员原则上要按照党校统一的安排参加培训,上课时必须带学生证,不得无故缺勤。如果遇有考试、上课冲突等特殊情况,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党支部审核证明后,经院党校批准备案,方为有效,请假不得超过2次(含),超过请假次数的学员和无故旷课1次及以上的学员,不予结业。
4.各相关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要指导各小组进行讨论,做好讨论各项安排工作,并按要求将讨论记录整理后报学院党校存档。
5.集中授课结束后学院党校将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按内蒙古工业大学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学员必须持学生证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院党校发展对象结业证书。
6.凡报名学员无故不参加本次培训,取消发展对象培训资格。
特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