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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12-12 11:22   浏览数:次   来源:  

2018级各班级:

为了推动我院本科生创新性实验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622号)、《关于开展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内工大教字[2018]35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度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本次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2018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参考本科生规定)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为学有余力、学习成绩较好、且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的学生。

2.项目须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由3-5人组成,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组队申报。

3.项目由学院教学实验中心负责,教学科研中心、团学办公室协助组织联系指导教师和学生。

4.每个项目均需配备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选题、文献调研、项目方案论证等立项工作。指导教师应为我校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

5.项目期原则上为1年,学生需充分利用课余及节假日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得占用正常课堂教学时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第四学期初完成项目结题答辩。

6.结合我院的学科特色,原则上要求经管类项目开展需基于社会调查,也可以根据需求开展实验研究。

二、申报程序

1. 20181228日前,各项目申请人完成项目的选题、指导教师及成员的确定工作,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签字后于20181228日上午10-12点,将申请书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提交到学院教学实验中心(主楼225,海老师,18698440803)。

2.2019115日前,学院以公开答辩的方式组织对项目进行初审,确定推荐项目和推荐排序,并填写《2019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排序表》(附件3)。

二、项目评审

1.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议,确定最终立项项目名单和资助金额,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2.学院将从最终结题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相关竞赛。

三、项目经费管理

1.学院对立项项目进行一定金额的资助,一般项目资助500元,重点项目资助1000元。

2.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实验材料费(包括耗材、药品、化学试剂,工具等);图书资料费、打印复印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邮寄费;加工测试费;经指导教师审核,外出调研和参加学术交流的费用等。项目经费不能用于购买生活用品,不能用于支付餐饮费、出租车费、电话费等。

3.学院批准的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指导教师签字把关但不得使用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记录。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

4.对于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被撤销的项目,学院将冻结其项目剩余经费,并停止后续拨款。项目经费逾期未使用完的,根据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5.学院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其使用科学、合理、高效,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对于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严重作出相应处理,包括停止项目运行、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将移交至司法部门处理。

四、学院相关支持政策见《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细则》(附件3

附件:

1. 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2.2018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排序表

3.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细则

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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