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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第二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10-12 00:00   浏览数:次   来源:  

为了推动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升学生的科研实践能力,我院从2015年度开始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共资助25项。此项目旨在探索并建立以思维与技能、跨界学习和实践交流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意、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培养,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在学生中形成创新教育氛围,建设创新教育文化,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意、创新和创业能力。从而进一步推动学院教学体系改革,提高教学水平。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以学生的兴趣为导向,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按照“公开立项、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一、2015年度项目申报原则

1、“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面向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申报,个人申报和团队申报相结合,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联合组队申报(跨学院组队时,管理学院学生为项目负责人),第二批拟资助20个项目。

2、“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运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占用正常课堂教学时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毕业前完成项目。

3、结合学校的学科特色,原则上要求经管、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需基于社会调查开展,理工科类项目研究则主要依托科技学术作品开展,选题由学生自主拟定。

二、2015年度项目申报程序

1、2015年10月28日前,各项目申请人完成项目的选题及成员的确定工作,并填写《管理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打印后连同申请书的电子版一并提交到学院团委(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471-6576073,电子邮箱472332752@qq.com与glxyxskx@163.com)。

2、2015年10月31日,学院团委组织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具体的申报项目、分类推荐。

3、2015年11月中旬,安排学生通过公开答辩,按成绩高低顺序填写《2015年度管理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分类汇总表表》一式1份,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组完成项目评审工作,确定拟资助额度。

4、学院团委将学生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和分类汇总表收集备案,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评审

1、学院团委将申报项目材料汇总后,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由学院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工作,确定予以立项的项目名单与资助额度。

2、学院团委将列入“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和备案。

四、项目经费管理

1、通过立项的项目均会获得学院的资助,项目资助额度在500-5000元,具体资助额度由学院专家组根据项目评审确定。

2、项目经费由获得项目资助的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学院聘请指导教师负责把关但不得使用研究经费,项目预算表见申请书。

3、课题立项后,学院团委将先期支付课题总资助金额的60%,中期检查合格后支付总资助金额的40%;如果项目意义重大,经学院认定后可追加一定资助额度。中期检查不合格或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后期款项将不再予以支付,同时取消课题负责人次年申报资格。

4、项目负责人需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及办理项目经费报销手续,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5、对于因各种原因被终止允许或撤销的项目,学院将冻结其项目剩余经费,并停止后续拨款。

6、项目经费逾期未使用完的,根据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五、项目进展要求

1、项目中期检查:撰写项目中期研究成果进展情况,报学院团委。

2、项目结题:

1)撰写调研报告或案例、申请专利、参加比赛获奖等形式结题。

2)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题成果进行认定,确定能否结题。

六、相关支持政策

1、“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以学生自主开展为原则,学院为每个受资助项目聘请1名指导教师。

2、凡通过项目结题的学生,可直接申请培养方案中“综合教育实践”的学分(2学分)。

3、项目组成员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4、通过资助的项目优先参加全国及自治区“挑战杯”科技创新创业类等比赛和各专业类比赛。

5、项目完成后,学院将依据相关政策,对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管理学院团委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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