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和《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发展对象入党前的教育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将对积极分子进行短期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于2015年9月-2015年12月期间被列为积极分子的学员。
2.凡是上期培训班未参加培训的积极分子学员均参加此次培训班。
1.新城校区:2016年3月12日,8:00-12:00。管院楼305。
2.金川校区:2016年3月12日,14:00-18:00。教A 102。
1.学员提前15分钟到场进行签到,不得无故缺勤,携带学生证听课。如果遇有考试、上课冲突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
2.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
3、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完成授课老师安排的作业(2000字)。
1.主讲:学院党委书记王利明(新城校区);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长青(金川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