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01 09:32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教工、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和《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发展对象入党前的教育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将对积极分子进行短期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于2016年3月-2016年12月期间被列为积极分子的学员。
2.凡是上期培训班未参加培训的积极分子学员均参加此次培训班。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新城校区:2017年3月4日, 8:00-12:00。管院楼305 。
2.金川校区:2017年3月4日 7:30-12:00。教B203。
三、培训要求
1.学员提前15分钟到场进行签到,听课必须带学生证,不得无故缺勤。如果遇有考试、上课冲突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
2.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并做好学习笔记。
3、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完成授课老师安排的作业,一律用内蒙古工业大学信纸(2000字)。
四、培训内容
1.主讲:学院党委书记王利明(新城校区);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长青(金川校区)。
2.内容: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个人修养。
五、参加培训的学员见附表
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