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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
《高等数学A、B(二)》课程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高等数学A、B(二)》课程期中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考试课程:《高等数学A(二)》、《高等数学B(二)》
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见附表
考 生:
1、全校2007级修读《高等数学A(二)》、《高等数学B(二)》的学生;
2、重修《高等数学A(二)》、《高等数学B(二)》且在金川校区就读的学生。
在金川校区监考的教师要提前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西0105)领取钥匙开门。
望各学院及时通知考生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考试证)参加考试。
附表:《高等数学A、B(二)》课程期中考试安排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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